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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伙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销售合伙人岗位职责

文章阐述了关于销售合伙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以及销售合伙人岗位职责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述信息一览:

专升本的《经济法》中关于合伙企业的案例分析,求答案啊~~

1、商法与公司法 公司类型:从有限责任公司到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其责任与特点。经理角色:公司内部的行政管理者,对董事会负责。合伙企业:区分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各自承担不同责任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专业领域内的特殊责任划分。法***格否认:保护债权人,限制滥用公司独立性。

2、、《资本运营》、《投资学》,要那学士学位的话还要考《学位英语》。就业方向。会计、出纳、应付会计、应收会计、总账会计、财务助理、财务经理、预算专员、成本会计、FP&A财务分析、风控主管、内审主管、融资主管、资金主管、税务主管、内审主管、审计经理、统计主管、财务分析经理、财务***经理等。

销售合伙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销售合伙人岗位职责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经济法:经济法有点杂,归纳的东西多,归纳完之后,还有其他零散的.归纳时间,这个是第一章,诉讼期限,肯定会考。还有比如多少日登记,多少日见报,多少日发出公告,等等,破产法,公司法合并分立会提及。归纳表决方式,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物权法,都会有。

4、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学、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统计学、国家税收、经济法、财会法规、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财务管理学、企业融资理论与实务、会计电算化、财务报表分析、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审计学、财会专业英语等。

经济法作业:有关合伙企业的案例分析题

1、【答案】:(1)甲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P44)(2)乙无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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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确答案】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甲乙丙丁的主张均不成立。本法规定,(1)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答案】(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5、三人口头约定了有关事项,是错误的。本法规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乙丙拒绝甲要求查看账目的做法是错误的。

6、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依合伙企业法规定,各合伙人应当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丙丁无权过问企业事务的约定损害了二人的基本权利。甲的行为不符合入伙、退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规定。

关于合伙企业法的案例分析,求答案

1、答案如下,仅供参考一,甲的说法不对,《合伙企业法》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答案】(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正确答案】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4、三人口头约定了有关事项,是错误的。本法规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乙丙拒绝甲要求查看账目的做法是错误的。

5、解析:(1)合伙企业只能由自然人组成,而不能由组织组成,因此范某开办的独资企业甲不能作为合伙人。(2)合伙企业名称不能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在本案中光明有限合伙厂违反了此规定,易使人误解。

经济法--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题

【答案】:(1)甲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P44)(2)乙无权要求。

【答案】(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三人口头约定了有关事项,是错误的。本法规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乙丙拒绝甲要求查看账目的做法是错误的。

甲乙丙丁的主张均不成立。本法规定,(1)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经济法案例分析 急!20 案例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满意水果店”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甲、乙、丙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2005年7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果农签订了一份标价额为16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

经济法案例分析2

1、【正确答案】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案例分析 〔案情〕力谋和张某是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李某应当向张某交付红木桌椅2套,价金4000元。此外,双方之间还存在另一合同关系,张某应当为李某装饰房屋,价金6000元。按照合同约定,张某履行装饰义务已届清偿期,对此,张某提出要求抵销李某对其提供红木桌椅的义务。但遭到李某的拒绝。

3、为了王某的利益,主动为其管理,应认定为无因管理。(2)李某要求支付2000元费用应予支持,平分8万元余款的要求不予支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李某为王某的继承人提供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即2000元。而平分8万元余款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4、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

5、案例1。因其还款期限为附条件的期限:“工厂开工后第二个月即如数奉还”,债务***为的阻止条件成立,视为条件已成立。债权人可据此要求付款;另外一种看法,将“工厂开工后第二个月即如数奉还”视为约定不明确,这样,债权人可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该借款为一般的民间借款,无利息。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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